二,粮食生产基础不断夯实。全国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划定了10.58亿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成9亿亩高标准农田,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粮食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第三,粮食
大会报告作出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部署。我们将围绕这一重要部署,和各地区、各部门一道,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
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
碳汇功能。建立生态高效的耕作制度,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健全完善河流湖泊保护修复制度。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三)不支持利用水库、海面及海滩、河面及河滩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四
进行建设。(二)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三)不支持利用水库、海面及海滩、河面及河滩开发建设光伏发电
评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线位、标准、实施时序等有效衔接。四、加大用地保障力度优先保障公路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实行自治区内统筹解决。国家重点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结合全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耕地资源摸底调查,为
全盟有效利用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科学实施耕地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打好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摸底调查,为盘活存量资源,消化处置低效用地做好前期工作;构建国土空间“三级三类”规划体系,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21号)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结合全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耕地资源摸底调查
,为全盟有效利用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科学实施耕地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打好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摸底调查,为盘活存量资源,消化处置低效用地做好前期工作;构建国土空间“三级三类”规划体系,为统一国土空间
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运用改革创新的举措破除制约电力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和运营管护的积极性,充分凝聚各方合力。坚持耕地保护、集约用地。项目选址应尽量不占、少占耕地
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村级农膜回收网点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加厚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实施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轮作试点。推进相关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资源化利用,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有序
项目的发展。在不影响作物生产、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支持农光互补等农业光伏项目发展。一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时,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有关要求,在避免光伏项目与粮食等
作物争夺光源的前提下从严规定,严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二是使用耕地以外的农用地时,如作物生产对光源要求较高(如经济林果等),应严格要求,避免光伏项目与农作物争夺光源;如作物本身对光源要求不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