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深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抓好粮食蔬菜生产。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新建3万亩高标准农田。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建设2000亩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新建1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
指示。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整治耕地“非农化”63.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98.6万亩,发放粮食生产补贴25.2亿元,实现粮食播种面积1530.7万亩、产量124.2亿斤。深入
,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大力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根据文件,光伏复合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
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明确表示,采用“农光互补”模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光伏复合项目的,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率保持在90%以上,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有机质,增加农田土壤有机碳储量。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400万亩以上。推进农机、渔机节能减排
自然资源保障。自然资源保护成效显著。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责任制。截至2020年底,全省耕地保护面积为5792.51万亩,划定
: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2.实施耕地保护与建设行动,对3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实施1920万亩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发展
改革委、财政厅)3.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土地资源适度有序开发综合利用,开展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推动在盐碱化耕地种植水稻、高粱等耐盐作物。(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二)实施种业振兴行动。4.安排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
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严守土地红线,不得大规模流转耕地或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规划
状况调查。工业用地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探索节能降耗修复技术路线。在涉深基坑工业污染地块探索试点“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农业用地落实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
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的风险防控和安全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农业和生态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农业绿色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理念,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健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强对森林、草地、河流、湖泊
贵州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94.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7万亩,粮食和油菜单产分别增长2%、3%,完成国家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