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补偿制度。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推进“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开展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拓宽筹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
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扩大在重金属、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健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
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能耗双控财政奖惩力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优化风险管理和信贷管理机制,推动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与信贷审批标准相结合。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制度,坚决取缔“两高”项目不合理的价格支持
,通过市场化方式鼓励利用废弃油田、矿井等发展多样化低成本碳封存,拓展二氧化碳在油气开采、大棚种植、冷链运输等领域应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支持符合
、突出重点领域、健全管理体系、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激励约束,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政策资源、要素资源投入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大力促进我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绿色信贷融资规模
2025年末具体目标如下:——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绿色企业认定不少于3000家;——常州市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溧阳市创成首批省级
电网的升级改造,切实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需求,实现应接尽接、全额消纳。(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光伏项目和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贷款利率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光伏应用和节能减碳项目的绿色信贷
担保范围。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绿色信息共享机制、绿色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碳中和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参与
开展水权、林权、宅基地等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产品订单、合作社股权抵质押等绿色信贷业务。探索设立“古屋贷”,以收储、托管等形式进行资本融资,用于周边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古屋拯救改造及乡村休闲旅游
生态环境建设,每年分别至少选择1个特色项目开展“产业+绿色信贷”“产业+绿色债券”“产业+绿色基金”“产业+绿色保险”等创新合作,打造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四)创新试点县绿色金融
对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能源电力碳达峰工作给予支持,鼓励区级资金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三)强化资源保障。加强能源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