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省能源局)70.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参与单位:省财政厅
运维费用多方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营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绿色低碳
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
企业绿色信贷提供增信。支持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二、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提升创新支撑能力。统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等渠道,支持以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加快构建“1313
(州)给予奖励。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与“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
,丰富碳减排支持工具,形成灵活多样的绿色信贷、绿色担保、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等金融及衍生产品,健全和完善碳交易市场规则,搭建碳减排与数字化货币的链接平台,并将减排效能作为项目融资的效益评估因素之一。对于
布局的区县(市)在能耗总量指标考核分配中给予倾斜支持。推动市级产业基金、引导基金重点投向绿色能源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低碳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度,积极探索企业应收账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作为质押担保。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以及以
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等金融创新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支撑体系构建,提升绿色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等。(八)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基地、人才和科普协同增效行动面向我市碳中和科技研发能力建设需求,科技计划着力加强
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争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四)加强用地保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