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委〔2020〕434号)、《临港新片区光伏应用场景规模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自贸临管委〔2021〕706号)等有关规定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规模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要建立与之适应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
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防止大面积脱网,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能源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电力供应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委〔2020〕434号)、《临港新片区光伏应用场景规模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自贸临管委〔2021
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重点生产要素保供稳价。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及时作出预警并尽早反应。落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
因势利导,引导规范发展,出台管理办法,发挥金融作用,做好并网服务。同时,要坚持关口前移,严格项目准入,坚持监管并举,强化售后运维。 文件强调,针对此前有个别群众反映户用光伏行业出现的虚假宣传以及个别
4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办法》),以规范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运营管理工作,推动完成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西北区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工作,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甘肃、新疆能源监管办组织国网西北分部和五省(区
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监管体系,规范监管模式。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监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监管部门依法提出监管意见,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并通报审批部门
,根据《仙居县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资金。 五、监督管理 对企业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资金;同时
技术专家唐小棠,就光储联合运行话题展开对话。 ▲《中国电力报》关注隆基光储联合运行话题 Q:目前,光储一体项目发展状况如何? A: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在此背景下今年几乎所有已出台新能源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