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发改局两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办法所称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浙财建
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包含以下项目:一是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500KW-1000KW且并网发电的,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光伏项目装机容量
部分风光竞配,共计约788MW。详情见下:关于对2022年巴彦淖尔市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
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到,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电网企业承担光伏电站并网条件的落实或认定、电网接入、调度能力优化
12月21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补助范围和标准: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500KW-1000KW且并网发电的,每个
》(浙财建〔2022〕4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舟山市普陀区
,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参与或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针对附录绿色低碳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探索与技术研发,按照《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予以支持。三、鼓励绿色低碳新模式
、奖励补助扶贫、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公益扶贫等。全文如下:六库街道办事处关于光伏扶贫电站村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根据泸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水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等方向。三是激励技术改造投资。充分发挥省级技改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修订印发《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支持比例由8.7%提升至最高15%,重点支持
近日,国家发改委刊发《国资央企努力在碳达峰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一文,文中指出:强化节能降碳考核约束,修订《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把节能降碳工作
制定本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合理确定目标指标,细化部署重点任务,压紧压实推进责任。三是强化节能降碳考核约束。修订《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把节能降碳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
,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参与或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针对附录绿色低碳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探索与技术研发,按照《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予以支持。三、鼓励绿色低碳新模式
。会议对《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进行了解读。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此前据中国环境报道,国资委社会
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政策持续推进。自2022年8月1日起,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提出,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