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及《临夏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方案
建设指标下达的50万千瓦以及2025年计划实施的50万千瓦。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3.竞配评价:竞争配置项目包括企业的整体实力、设备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增量负荷、储能配置、社会经济贡献等方面,具体
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电企业、通过竞争配置形成的低价发电企业,以及原保障收购电量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低价发电企业等。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绿色电力交易总体工作。市发展改革
的相关损益均归发电企业。竞配低价发电企业:竞争配置价格低于基准电能量价格部分产生的差价收益(原则上按照差价与相关实际上网电量的乘积确定,下同)按一定比例统筹由电网企业专账管理,用于保持本市工商业用户
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二)市场竞争配置。各州(市)根据已出台的新能源开发政策措施,按程序组织资源配置,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非技术投资成本。鼓励和支持各类合法市场主体
补贴的平价电源,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归属企业。竞争配置、国家定价等原因形成的低价电源,原收购价格低于基准电能量价格(暂定为本市燃煤发电基准价,今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的差价部分,按一定比例统筹
瓦,其中,光伏项目117个共计1046.2万千瓦。兰州启动2GW风、光竞配,产业配套评分占比50%5月8日,兰州市发改委启动“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结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甘肃省能源局印发
日前,兰州市发改委启动“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根据兰州市竞配文件,坚持负荷优先的原则,以发展“6+X”先进制造业为核心,落实新增用电负荷,对于开发进展推进快且带动发展好的企业,在
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确定项目投资主体、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确定保障性并网规模 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
“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2〕414号)和《嘉峪关市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实施方案(修订版)》(嘉发改能源发〔2023〕4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嘉峪关市
,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能超过2家。3.3
对于本次竞争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申报企业,同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子公司申报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
3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根据公告,竞配新能源项目总规模为2.73GW。其中涉及9个风电项目,容量为2.5GW;1个光伏项目,容量为230MW。竞争配置
项目包括企业的整体实力、设备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申报电价、储能配置、社会经济贡献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按照《天水市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新能源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
竞争配置的,在提供企业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供集团授权书,以证明其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身份的唯一性。(五)《砚山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市场化优选投资开发重点指标评分标准》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六)项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