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税费优惠。36.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聚焦科技研发、管理咨询、金融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引育服务业高端人才,结合我县现有人才政策,按照规定给予引育奖励、住房保障、经费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对顶尖人才实行
项目建设,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符合条件的依法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
土地使用税。(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全面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
,对煤炭等能源矿产征收资源税;又有鼓励“碳减排”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对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税收制度安排。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税收调节工具,对加快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多税共治”,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其中,既有约束“碳排放”的税制安排,如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更好激发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创新和完善节水节能、污水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实施50余项税费优惠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促进资源节约和
元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央层面年度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近2000亿元。实施50余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建立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促进绿色产品
市场化机制。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通过阶梯价格让大家尽可能节约。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开展用能权、用水权等
需求标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
体系,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绿色金融评价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
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
、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绿色金融评价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
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加大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提供更多市场化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
优惠政策。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土地相关信息共享与协同管理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能源开发涉地(涉海)税费征收。符合条件的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鼓励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中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鼓励
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税收政策。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创新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政策,支持清洁低碳能源利用消费。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