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项目协调运营、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四、规划布局(一)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电源侧新型储能原则上应在风电光伏电站、火电厂等电源场站
“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铁路模式,探索开展轨道交通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型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长期限优惠利率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
项目体量较小,更容易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本,扩大绿色电力消费。当前,中国海装已建成多个分散式项目,并有较好运行业绩。未来,中国海装从降低建设成本、降低风机噪音、发电效率高、电网接入等方面综合考虑,以技术创新开发多款更适应我国国情的分散式机组。
绿色低碳政策机制(二十九)完善投资金融政策。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资,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鼓励
、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3.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45.5%。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实施5批459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约
。鼓励指导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
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对外合资合作力度,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75%以上,引进社会资本1000亿元以上。第二个“千亿”指推动省属企业通过首发上市融资和已上市企业增发、配股、资产注入、发行
、碳中和、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6支母基金及1支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的直投基金,资本金规模达到400亿元以上,并主导或参与设立若干支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600亿元以上,形成总规模
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油气勘探开发机制。以促进省内油气增储上产为目标,进一步放开勘查开采准入主体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勘查开采,申请并争取油气矿业权审批权限,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区块退出,完善勘查开采监管
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实施能源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项目审查制度,创建良好的能源产业投资开发环境。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依法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