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发挥计量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依托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该中心是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筹建
、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路灯杆、充换电站、5G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推动绿色用能,实现节能降耗。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提供零碳能源。积极探索以
能源统计计量体系,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统计制度。各县级市(区)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完善政策措施,科学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各具级市(区)应建立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监测和信息
,全市充电桩车桩比达到1.1∶1,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营造良好环境。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累计竣工规模超260公里。按照每户8千瓦标准,完成315万户居民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扩容改造。中心城区供电可靠性提升到
。低碳能源快发展和高碳能源低碳利用并重,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可再生能源坚持大发展、优布局,增量内外并重、风光并举。煤炭坚持控总量、调结构,煤电逐步从主力电源向支撑调峰电源转变。天然气坚持多来源、稳储备
100个左右标杆乡镇和1000个左右标杆村。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零碳社区试点建设。建立
建筑能效水平。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零碳社区试点建设。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合同节水
电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扩大氢燃料电池与储能电池市场容量。结合城市、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实施,制定全市节能降碳工程重点项目表,促进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应用。
同时,积极引进培育太阳能光伏
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分步有序推动,在如期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市减污节能降碳目标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
了接入增量配电网内部的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电站能够没有任何障碍地与用户交易与结算;三是电流电压监测、电表计量、电力购售电合约、用户报装等能源数据能够成为配售电企业开展用户节能、碳管理等综合能源服务业
成为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主要力量。与一般配电网不同的是,增量配电网调度相对独立,交易边界与计量边界更清晰,具备探索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配电系统更为有利的技术环境与体制机制环境。
回顾这几年配售
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对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提升综合服务,推进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四、关于投资政策
24. 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
推进煤电机组综合改造升级,改造后供电煤耗力争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自治区能源局)
27. 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对石油煤炭及其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结合,针对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体系中的关键技术开展专项研究,打造严寒地区适用、成本适宜的技术体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全寿命周期碳计算、碳计量和碳评价研究,建立全产业链碳排放评价体系,培育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咨询
%,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近零能耗及低碳、零碳建筑试点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既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
实施《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研究建立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评价标识制度,逐步完善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零碳建筑、产能建筑等技术路线。制定推动超低
,经研究,现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予以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任务分解
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降碳重点工作是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
钦州港片区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参照以下流程规范实施:能源计量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用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组织实施专项验收定期评估。其中,实施改造面积达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立办公区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