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统筹实施、分类施策,节约优先、重点突破,双轮驱动、共同发力,防范风险、先立后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
碳排放核算能力,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
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原文如下:各省、自治区
利用行业整治淘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4.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双碳”工作。对首次取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碳足迹认证证书(或碳标签),每家企业分别按实际认证费
超过3万元的奖励。参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四)支持高标准发展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每件分别
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双碳”工作。对首次取得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碳足迹认证证书(或碳标签),每家企业分别按实际认证费用给予最高2万元、5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5.引导企业
不超过0.5万元奖励。对积极参与GM2D试点建设,推行“浙品码”的企业,每家给予不高于3万元奖励。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参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对首次
,创新水权质押贷款、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水金融”产品。鼓励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碳核算与碳核查等服务,建立健全对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项目融资
、历史排放情况等,科学确定具体行业企业碳配额分配方法,合理下达年度碳排放配额,将企业碳排放配额纳入碳预算目标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强化节能降碳
石化和水泥产能,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现有产业转绿降碳。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新能源汽车强产业、增设施、促消费、优通行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加快
参与。深化绿色创建、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完善“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自然教育、环保设施开放。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上下游企业实现供应链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主动适应低碳发展要求。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大型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
先进水平,力争打造“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三)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水平8.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推动西安际华园项目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经验规模化应用。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72%”节能
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十三、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国家安全
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
产教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企业合作,培养建设本地低碳产业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四、政策创新(一)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1.建立碳预算管理制度。建设碳预算总量、碳预算分配、监督评估与调整、预算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