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全国温室气体资源减排交易市场重启后,体量最大的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在北京正式签约启动。中林数科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塞林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造林碳汇方法学,将张家口市475万亩
新造林开发为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助力张家口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又一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交易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推进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兴安盟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推进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和呼伦贝尔、兴安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林草湿资源损害
)开展海洋碳汇技术研究创新。探索建立海洋碳汇项目方法学,为开展海洋碳汇自愿交易提供技术规范。重点开展海洋碳储量和碳通量精准快速监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二氧化碳海底地质封存、海洋可再生能源转换与存储
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四)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在降碳技术领域采信一批先进
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 (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
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支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 (四)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
总量控制力度,督促控排企业做好碳排放数据填报、核查、清缴履约工作,组织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鼓励企业市场主体参与碳普惠制、碳汇交易。做好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与全省碳达峰工作的衔接,按照省统一
,扩大森林碳汇增量规模,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推进公益林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林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森林碳汇交易市场机制。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9%左右
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用能结构,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探索提升农业农村碳汇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市住建局牵头,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
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
指标为重点,纳入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等指标。(六)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碳排放核算,指导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
、湿地碳汇等试点交易产品的开发,优先推进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张湾区林业碳汇融资开发试点示范区项目。实施“五绿润城”行动,依托自然山体水系,布局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城市绿道
规范标准,积极参与国家生态系统碳汇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及森林碳汇交易机制,探索发展异地碳汇补偿机制,鼓励对口地区异地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