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鼓励既有建筑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基础上,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绿色建筑执行更高的建筑节能和碳排放标准,降低建筑能耗,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
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降低碳排放,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
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省上
要求。到2035年,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天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
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
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
领域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七)智慧能源体系建设。重点用于支持区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区级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升级、“一网统管”节能管理升级、数字智管
平台建设等,开展国家级电力需求侧响应试点等工作。(八)碳达峰碳中和实践。重点用于支持低碳城区建设、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以及企业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相关认证等工作
控制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科学制定节能减碳综合性工作方案,完善碳排放总量设定、配额分配和核查清缴,与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有效对接。强化
,推行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等。坚持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鼓励发展“生物质利用+焚烧”,将垃圾焚烧发电厂
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统筹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
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
,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
,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三、重点任务(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要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
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
模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450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十六五”时期,二氧化碳排放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我国经济、社会将迎来全面低碳变革,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将提档加速。“3060”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是党中央深思熟虑、主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2020年的12.6%上升至16%。——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利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