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3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推动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能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的,分档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档
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推动百万千瓦级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基地规划布局。积极探索深远海海上风电研究,推进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技术论证,推动漂浮式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建设。2.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
拳头产品,建成国内高端炭材料技术高地和碳基合成新材料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到2025年,重点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先进水平。(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氧化铝产能
研发和生产基地。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应用变温变压吸附法碳捕集工艺,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项目。支持建设工业化空气二氧化碳捕集(DAC)系统、超临界二氧化碳发泡塑料
业态利用存量用地,探索土地收储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合理优化村庄空间布局,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有序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探索农民“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三
、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建设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体系。加强国家、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和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及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推动国有林区发展,完善国有林场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建立林区
改革委)13.扎实推进肉类生产,实施肉牛、肉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调出大县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有关任务,提高养殖效率和生产效益,鼓励就地新建改建大型屠宰项目,配套建设畜禽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单项指标考核评价靠前的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对进入全国排名前60名、年度排名提升5位
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并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
“三基地一通道”,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责任,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以来,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区进一步加快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步伐,新能源装机规模日益扩大
攻关“揭榜挂帅”,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能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的,分档给予支持
,最高100万元。对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的基地或获得
提高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规模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强化电网骨干网架,全力提升重大自然灾害等极端条件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加快智能配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四是强化电力负荷管理。完善需求
,推动电站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推进多元化储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优化储能布局场景,推动独立储能发挥调节作用。八是加快技术研发和管理创新,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能源电力技术研发
、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20%、25%左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科学推进陆上风电建设,2025年、2030年,风电装机
路径。统筹气、水、土、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
机构。推进“一核三区五基地”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打造节能降碳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在全市创新格局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宜春国家新能源(锂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丰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