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调查、碳汇能力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提升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林草碳汇交易、碳汇
)构建区域分级管理与联防联控机制(二)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三)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四)提高污染源监控与执法能力(五)夯实精细化管控支撑力量第八章强化各方保障,助力蓝天行动(一)加强组织领导
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广能源梯级利用,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高端化工。加快改造传统原料药生产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高大宗原料药绿色产品比重。支持企业开发
、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机制。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行管理,推动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
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分解下达,污染治理任务较重的地区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按照
高质量发展项目倾斜。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完善常态化监察机制。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符合条件并纳入国家和自治区能耗单列的
,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评价考核制度,按周期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十一)严格控制
要一次能源供应情况及价格走势的跟踪监测;要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压实城镇燃气企业保障民生用气主体责任,加快我市天然气主干管道“县县通”工作;要提升能源供给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能源保供应急预案体系
,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扎实做好“两高”项目节能减排监测管理。——科技驱动、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氢能等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高端制造、差别竞争。加快建设互联网
统计工作,但未形成完善的统计制度和方法。公路基础设施尚未纳入交通领域能耗及碳排放统计核算,未形成统一的碳排放评价方法,导致当前缺少基础数据积累,无法有效支撑工程建设生命周期方案决策。
二是核心技术路径
依据之一;实施碳排放跟踪监测制度,实现对碳排放量的监控和调优;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企业作为节能减碳措施实施主体的能动性。
(二)突出技术引导,构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体系
一是构建全周期全要素绿色低碳
企业按类别和阶段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企业年度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300万元。
4.一致性评价研究和仿制药开发支持
对上年度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致性评价审评,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
标识的,单品种给予支持150万元,委托区内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而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的,额外支持接受委托的公共服务平台50万元。企业年度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300万元。
5.药品上市许可支持
鼓励科技创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能源互联网等新技术对能源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进行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和优化处理。(四)强化环保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壮大绿色循环产业,构建循环型低碳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工作。按照“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工作思路,对全市重点
依据。根据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千米,远超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未利用地地类面积,因此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也难免涉及使用林地
光伏领跑者项目等,已经通过实践证明了新能源开发有一定的生态修复效果。
《实施方案》提出,要科学评价新能源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效益,研究出台光伏治沙等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标准规范,从而进一步
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
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一体推进减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推动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炼油、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