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
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同步上传至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汇总营业区内各省级研究分析报告,于今年8月底前统一报送国家能源局。(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公布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综合评价项目能效和碳排放水平。新建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要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严控水泥新增产能,强化
提标改造。实施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培育绿色设计产品。立足西藏产业基础,聚焦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
倾斜。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电石、铁合金、有色、水泥等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加强节能
、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强化数据中心节能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
供应。落实国家煤炭进口政策,拓宽煤炭进口渠道,促进各关区进口煤通关便利化,全力保障我省发电进口用煤需求。完善广东省电煤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督促省内煤电企业落实国家要求的煤炭最低库存制度。(省能源局、各市
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煤炭储运企业、有关电厂)3.提升电力运行调节能力。持续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完善电力供需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强化发电运行和燃料供应监测。加强发输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一次燃料供应保障,确保统
合同,加强运力统筹协调,保障煤炭长期稳定供应。落实国家煤炭进口政策,拓宽煤炭进口渠道,促进各关区进口煤通关便利化,全力保障我省发电进口用煤需求。完善广东省电煤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督促省内煤电企业落实国家要求的
煤炭最低库存制度。(省能源局、各市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煤炭储运企业、有关电厂)3.提升电力运行调节能力。持续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完善电力供需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强化发电运行和燃料供应监测。加强发输电设备
数据,掌握能耗规律,分析小时、日、月、年等不同层级的能耗情况。重塑节能降碳统筹节约机制,参与运行“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一件事”,全面升级监测、分析、评价、考核、治理全链条协同,争取建立跨业务、跨应用、跨区
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新增1个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根据省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要求,启动1家“零碳”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原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工业企业,以及连续2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列入D类或连续2年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亩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及高耗能行业中,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对高耗低效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分类整治
""凤凰"企业培育,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大企业培育机制,"一企一策"引导大企业发展,力争新增上市公司6家。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提升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
平台维护与提升项目,推动自治区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完成软硬件升级服务,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数量。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积极会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好用好资金,完善项目建设的管理目标,做好项目预算绩效的运行监控和评价,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能源利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等绿色化要求,推动条件成熟的园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2.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和
评价制度。3.加快燃料原料清洁替代。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支持现有大型工业企业及燃气电厂用户天然气直供。加快
、绿色制造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覆盖范围。统一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低碳企业和园区评价、低碳工艺流程技术、监测方法等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专业机构等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政策规定。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国家能效标杆水平、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行业先进水平,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