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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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塔:争取6.5GW风光电大基地指标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3-05-10 18:02:39

2.1亿元,建成了园区道路、绿化、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为项目入驻创造了良好环境。在电网建设方面,目前已建成红柳洼3座110千伏汇集站和东坝镇、红柳洼、白水泉3座330千伏变电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金塔
开展巴丹吉林沙漠基地外送至中东部省份可行性研究、电源配置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年内部分风电、光伏具备开工条件。金塔南400万千瓦配套调峰火电项目选址及外部建设条件落实等前期工作也在抓紧推进之中。四是引进

电力设备行业研究:AI+电力场景明晰来源:电力电子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3-05-06 18:01:24

AI+电力应用场景: 1)发电侧---发电清洁化智慧化转型:①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②电厂 BIM 智能化设计 2)电网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③电网智能调控和辅助决策;④输电线路智能巡检、变 电站智能运
问题:对于电网调度部门,由于新能源发电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功率预 测难度较大,新能源大规模集中并网会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冲击;对于电站运营商, 各地“双细则”考核罚款标准趋于严格,预测精度可直接

我国海上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政策解读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 发布时间:2023-05-03 19:22:27

分层设权下的用海审批等要点进行规定,为其他沿海省份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借鉴。此外,由于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的建设难度大、造价高,漂浮式电站建设还处于从0到1的过程,部分省份出台的政策也仅针对桩基式海上光伏
实证支持。本篇文章将主要针对海上光伏项目现行用海管理政策进行分析,我们也将对国家及各省份海上光伏项目的政策进行持续关注。一、海上光伏项目选址根据法规规定海上光伏项目建设的选址,需要把握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应

山西一市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意见公示来源:山西省阳泉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5-01 08:27:54

资料进行审核,分别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生态安全等相关意见后实施。审核意见应明确光伏方阵架设高度等主要内容。二、项目建设要求(一)项目选址要求。光伏复合项目符合本地区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利用农用地布设
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铺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等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

计划总投资50亿元!伏图拉10GW电池+2GW组件项目落地淮安来源:东吴光伏圈 发布时间:2023-04-19 14:36:24

光伏组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离网储能系统供应为一体的多元化公司。伏图拉10GW电池+2GW组件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亿,占地约400亩,项目选址拟用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路园区王庄地块,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约140亿元。

河南:“十四五”期间风光发电装机、发电量比2020年“翻一番”来源:河南省发改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18 15:18:12

,截止2020年底,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571万千瓦,居全国第5位。累计建成光伏扶贫项目267.6万千瓦,覆盖110个县(市、区)40.6万户贫困户,扶贫电站总规模、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1,实现
,山区水土生态较为脆弱,且多位于生态红线内,项目选址较难。二是市场消纳形势日益严峻。我省是重要的能源输入区域和电力受端,可再生能源发展依赖本地就地消纳,不具备外地市场消纳条件。自2020年首次出现弃风弃光

深耕蓝海,风“光”无限 ——我国海上光伏项目产业政策及用海合规手续解读(上篇)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 发布时间:2023-04-17 16:01:51

的管理,例如《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关于开展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书面调研的函
政策明确禁止光伏方阵占用耕地,光伏方阵仅能使用除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如养殖坑塘等土地,且应当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占地面积不得超出《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限制。相较上述限制光伏项目用

解读 | 光伏项目分区用地管理要求详解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 发布时间:2023-04-14 14:33:23

出台前,光伏项目用地的主要政策依据包括:《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下称“5号文”),允许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光伏;《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
单位所取得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选址意见中,通常采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等描述。本次要求光伏项目主动纳归,无疑更有利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规模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避免无序扩张

三部门新规——光伏发电项目最新用地政策评析来源:中电联法律分会 发布时间:2023-04-14 13:41:03

,若继续适用原国家林业局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以下简称“153号文”),林光互补模式可能面临无地可用的窘境(具体可参考
主管部门再进一步了解其实际管理政策。四、其他(一)未利用地新规“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国家对于利用未

大基地推进“现状”:煤电联营、多源互补,土地、外送、调峰难题待解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3-04-13 09:13:21

乐观。近日,在由光伏們、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新能源电力发展论坛暨第七届新能源电站设计、工程与设备选型研讨会上,多家参与到各省大基地规划的电力设计院与电力投资企业就这一话题进行了阐述。中国电建集团西北
路径,行业一直在努力探索。惠星从项目布局、投资主体、电源配置、先进技术等多维度对近两年新能源基地推进思路进行了梳理。首先在大基地项目布局选址方面,她表示要依托国家整体的规划,选址要以沙漠、戈壁和荒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