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除保留必要应急车辆外,推动城市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汽车、公务用车、环卫车辆新能源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重型
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健全交通运输
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客运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静态交通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鼓励电网公司与新能源汽车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充换电场站共建、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
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建立储能成本回收机制。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工商用户参与系统调节,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
。坚持把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作为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主攻方向,以建设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统领,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在陆运方面,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港口物流等领域推广力度,加快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水运船舶LNG燃料动力应用,在水上客运领域探索纯电动船舶应用,积极采用新能源高速客船和新能源客滚船。持续提升运输装备能效,提高船舶用汽柴油标准,落实储、运、销环节装卸过程中的
、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合理统筹新能源发电建设和电力灵活性调节资源供给,大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完善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网对高比例
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普及电动汽车,积极推进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有序发展应用,逐步降低燃油车辆占比。继续推进太原、临汾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鼓励其他有条件的
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条件,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提高公路客运服务便捷化、多样化水平
采用烟气综合优化系统余热深度回收技术、锅炉智能吹灰技术、智能优化控制技术(BCS)、空冷岛风机使用低速直驱永磁电动机技术等先进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电力智能控制技术,推进企业实施余热利用改造。推进
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为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完善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港口岸电基础设施。加快推广电动、氢能、天然气和车用乙醇汽油等
计时准确性监督。开展用电负荷辨识技术研究,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异常行为预警。推动共享自行车智能终端及其电子围栏系统远程计量校准,规范共享自行车停放管理。研究基于大数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风险评估与现场检定
样板。企事业单位试点。大力实施自身减排行动,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工艺流程低碳化改造、各类机械和运输工具电动化、办公场所低碳运行。推动供应链减碳行动,推出碳中和产品,对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实施碳中和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助动自行车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3.完善综合交通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完善轨交站点配套接驳设施,发展共享出行模式解决园区
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大力提升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占比。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大力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
、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11.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规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健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实施
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氢能、储能设施和新型能源装备,加快构建电动汽车燃料电池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高端制造产业,提升轨交通配套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二节
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公共交通保障,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城市自行车道、步行道建设,营造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优先的良好氛围,打造安全、通畅、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