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也是能源局继2018年3月份、9月份两次发函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之后第三次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通知》)。此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已于2018年3月、2018年9月两度就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了意见。
《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将如何实施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确定和配额完成量核算方法,同时公示了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及各省(区、市
困难。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出路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推进,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展开,将会成为解决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通知
?今天就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解读下这个配额制,看看明年的光伏会怎么样?
1、什么是配额制?
通俗来说,就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各省市的电力能源状况,制定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的目标,还包括非水电
风电光伏的投建、并网和消纳更加友好,不管是对安装分布式光伏的企业,还是对安装户用光伏的业主,电网公司都会转变成发自心底鼓励的态度。
配额制加速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交易,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光伏会搭乘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快车,加速实现平价上网。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征集各界对《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的意见。
从3月份至今,这已经是主管部门第三次公开征求各方意见。为了节省读者时间,索比光伏网将这份征求意见稿(下
可再生能源,可以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在增加实际能源消耗的同时不增加能耗考核指标,高耗能企业也会积极参与。
2个途径:买电量、买绿证
与上一版征求意见稿相同,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为配售电企业和电力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9月正式下发至行业协会及企业。酝酿多年的配额制政策落地在即,激起了业内新一轮讨论热潮。总体而言,新一版征求意见稿针对行业发展的痛点,做出了许多积极
的调整,未来可再生能源消纳前景值得期待。
所谓配额制,就是强制要求配额主体消纳一定比例的可再生电力,并通过核算各配额义务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的数量来考核其配额完成情况,将
,形成了《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21日(周三)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新能源司),逾期视为无不
同意见。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李鹏
联系电话:010-68555892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国家表态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决心从未动摇,市场信心正全面回暖。
国家能源局:2022年前去补贴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集了十几个省份的能源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
、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平价上网示范基地、2018年的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和2019年光伏电价政策等光伏相关政策发布。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若这些政策全部出台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2018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曾经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年9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再次下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版,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历时多年即将尘埃落定。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
,供电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与直供电发电企业。国家能源局对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火电发电企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投资和生产情况按年度进行监测评价。而在2018年的两次配额制征求意见稿中,配额承担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