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加强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等11项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
地区,编制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规划。鼓励结合调节性能好的水电站、外送电源基地等规划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群)。
《通知》要求,加强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各级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知指出,为加强光伏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项目单位进行设备采购招标时,应明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专项资金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等规定,由
索比光伏网讯:据国家能源局消息:为推进山西省分布式发电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前期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山西省
分布式发电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分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附则四章。重点对分布式发电并网接入、并网运行、电量上网、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一是简化并网工作流程。要求
为推进山西省分布式发电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前期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山西省分布式发电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
《细则》)。
《细则》分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附则四章。重点对分布式发电并网接入、并网运行、电量上网、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一是简化并网工作流程。要求电网企业按照一口对外原则
索比光伏网讯:为推进山西省分布式发电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前期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山西省分布式发电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分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附则四章。重点对分布式发电并网接入、并网运行、电量上网、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一是简化并网工作流程。要求电网企业按照一口对外
备案。七、加强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各级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研究光伏电站的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方案。根据所在地区光伏电站年度实施计划,及时落实项目接网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出
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七、加强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各级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研究光伏电站的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方案。根据
光伏电站的配置和协调运行,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光伏电站的电力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外公开与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相关的调度信息。
八、创新光伏电站金融产品
运行调度技术和管理措施,统筹系统内火电、水电等调峰电源与光伏电站的配置和协调运行,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光伏电站的电力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外公开与
为推进山西省分布式发电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前期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山西省分布式发电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
《细则》)。 《细则》分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附则四章。重点对分布式发电并网接入、并网运行、电量上网、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一是简化并网工作流程。要求电网企业按照一口对外原则,以市
发展与规模管理相结合。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由市发改委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情况,市发改委负责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