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
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新开工高速公路及有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国市监认证发〔2022〕6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7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7月29日“十四五
的支持政策。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落实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23.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2022
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采购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省市要求。在机动车交强险受理环节,对节能新能源车辆第一时间给予车船税减免优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
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
等职责情况。创新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新型储能、智慧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方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
第三节 发展目标第三章 增强能源安全供给能力第一节 稳定化石能源产能供给第二节 提高电力安全保障水平第三节 加强能源输送储备建设第四节 拓展能源多元合作新局面第五节 提升运行安全应对能力第四章 加快
第一节 加强煤炭储备能力体系建设第二节 建立政企结合油气储备体系第三节 强化电力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第四节 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第六章 构建智慧高效能源系统第一节 增强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第二节 积极推进
能源监管和治理,完善能源监测预警机制,做好精准科学调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
,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应用工作,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清洁电力供应能力,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的市场环境。统筹做好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加强各类配套政策引导,调动全社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着眼于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配套电力
农作物大棚上方建设光伏设施,支持在农作物育苗、花卉种植等农作物玻璃棚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满足大棚保温、灌溉、照明补光等电力需求。鼓励在畜牧、家禽养殖基地利用养殖设施屋顶、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建设
、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集中连片光伏设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企业要尽量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改善用能结构。引导
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档行动11.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基础摸排,支持各地研究提出具备改造条件的园区清单。发布
。(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实施节能降碳服务生态构建行动15.组建省级节能降碳专家库。建立覆盖各主要行业的节能降碳专家智库,组建专家服务团队,为全省节能降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