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1.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业务,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押融资,年内融资5亿元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37.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责)38.
7月4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到203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45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大力发展新能源
区域和重点行业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合理调控煤炭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
替代,到2025年底,全省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建设,合理布局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
息费透明度,全面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用电办电的获得感、满意度。(二)深化油气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形成。全市基本形成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全面发展的多元化能源供应格局,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达153.26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14万千瓦、水电
、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印发
、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印发
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
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天然气替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服务行动等。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有关企业和高校代表、新闻媒体单位等参加
节能成效
2012-2021年,浙江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5.8%,以年均3.7%的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支撑了年均7.2%的GDP增速,绿色已经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浙江省电力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促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