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看不见、摸不着,没有成片的厂房,但能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
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编辑整理了中国国内10家具有代表性、明确布局虚拟电厂业务的上市公司,并对每家公司在虚拟电厂领域的
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357号文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基于政策红利与市场趋势,民营企业需以“区域试点→跨省扩张→全球化复制”为路径,分阶段构建核心竞争力。以下为具体行动框架:1
输配电价0.1元/千瓦时)。2. 碳资产增值路径:- 绿证绑定:每兆瓦时清洁电力绑定1个绿证,通过欧洲碳关税(CBAM)溢价市场(每张绿证溢价超100元)变现。- CCER重启:借力全国碳市场扩容,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立意深远、正当其时,将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重要力量。一
2025年4月,中国能源领域迎来历史性时刻——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357号文”)正式落地。这份文件不仅为虚拟电厂赋予了“新型电力
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并规定聚合资源不得重复交易,避免了“一女二嫁”的权责混乱。这一规定直接解决了此前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痛点——市场主体身份模糊。以深圳为例,自2021年
;2024年,欧盟通过《能源数字化法案》,明确虚拟电厂为新型电力系统核心设施;2025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
该如何在国内市场突破瓶颈、兑现价值?4月8日,《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虚拟电厂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
大力发展虚拟电厂 提升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水平——《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袁伟 凡鹏飞(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催生新产业
电力变成真金白银——“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正越来越受到政策和市场的关注。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发展提供系统指引。其次,《意见》明确了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机制基本建设原则,将有助于发挥虚拟电厂的桥梁作用,带动需求侧海量的主体参与电力交易,增强交易主体多元性、创新交易品种、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国统一
电力市场发展提供新兴助力。再次,《意见》明确了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运行机制要点,将有助于推动虚拟电厂将单体容量小、分布散的需求侧资源“化零为整、聚沙成塔”,为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贡献规模化调节潜力。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