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属关系情况,向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详见《管理办法
安装)、路径踏勘、路径及塔基占用土地征用及费用缴纳、清赔,塔基施工、线路架设、防洪设施等),以及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环评方案及施工、复垦方案、地灾、稳评、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
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按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复。
申报材料应当包含以下文件:项目属地区发展改革委出具的申请资金支持的请示及初审意见;项目立项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七、支持资金如何拨付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将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70%。第二批为项目交付后一年内,经评估符合以下条件中2条及以上的(其中第1条必须符合),拨付剩余30%资金。
1.项目
,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应用场景。 (三)资金拨付。为更好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70%。第二批为项目交付后一年内,经评估符合以下条件中2条及以上的(其中第1条为必选项),拨付剩余30%资金。 1.项目改造后综合节能率达到15%及以上
。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属关系情况,向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
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详见《管理办法》)。 (二)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对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文物批复函:项目所在地文物保护局办理
8.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函:10万千瓦以上项目省水利厅办理(含10万千瓦)
9.其他:根据各省要求
十、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写项目
申请报告,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产业政策、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论证,为项目核准提供依据(重点审查其支持性文件的符合性)。
十一、项目核准
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集团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推进项目核准各项工作落实,目前,项目核准所需10份支持性文件已全部取得,2021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广核集团已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省会同项目单位将
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发策部专责审查,获得批复,即接入系统批复。 四 电价批复: 项目业主向物价局价格收费科提交电价批复申请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基本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发改委备案文件、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