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一)项目单位落实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单位结合资源、用地、电网接入和消纳、建设成本、开发周期等要素,落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将前期工作准备较为充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向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及建设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的新能源开发企业。(三)项目用地要求。项目要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做好“新能源+”产业,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本落实,地下储气库注气进度执行良好。三、有力有效稳定能源价格,助力抑制通胀输入面对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震荡,能源行业及时研判、超前谋划,有效应对能源市场波动。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合理引导天然气
协调,积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大基地用地、生态、环保等要素保障。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和省两级协调机制作用,坚持按月调度,定期召开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及时
条件。项目单位结合资源、用地、电网接入和消纳、建设成本、开发周期等要素,落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将前期工作准备较为充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向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
资信材料、项目接入和送出情况。风电项目需提供半年及以上测风资料、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用地需满足250~300亩/万千瓦要求。原文见下:黔能源新〔2022〕70号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
敏感区域。3.用地集中连片。开发地块尽量集中、紧凑,优先选择适宜成片集中开发的区域,降低开发成本。(二)风电规划布局。实施集中式风电项目11个,规划场址范围总面积约102.8万亩,规划容量不少于
河、红河、茹河几大水系,地表水主要以清水河、葫芦河、渝河、泾河、茹河为主,年径流量约7.3亿立方米;可开发利用地下水储量约2.44亿立方米。水源地主要有中庄水库、贺家湾水库、海子峡水库、清凉水库、直峡
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推动行业有序高效发展。市发改局将继续做好有关政策的引导工作,积极协调企业在实现平价上网基础上做好成本控制,避免出现已立项并落实用地的新能源项目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
、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和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治理成果,全县90%以上的工业污水实现了重复利用。净土保卫战初显成效。配合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制定并实施
%,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将清洁能源发电
义乌市推行全域分质供水。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实施“多规合一”,从规划上管控土地节的集约利用。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
;太阳能资源。据气象局监测,我市2020年全年日照小时数为2171.8小时。无石油、天然气、油页岩资源。为有效利用地热能资源,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省级部门部署开展全市地热能勘探工作。(二)发展现状
县、区,鼓励大型央企参与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村集体。2022年度在东辽县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按照东辽县235个行政村每个村100千瓦风电项目为标准,建设
年完成投资计划、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目标,全力加快建设。37.国家批准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可避让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
红线类型不变且面积不超过预审占用面积10%,原则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区关键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用林指标由区层面协调解决。38.积极争取我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新增能耗由国家、省、市统筹。依法
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优化城市空间格局,科学布局城市通风廊道,增强城市气候韧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海绵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加快推广
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全面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采暖、供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