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外围边界不变、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适度予以整治、集中,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系统功能不降低、完整性联通性有提升。严禁以土地综合整治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
监督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和监督工作。省能源局组织开展初步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提出是否具备开发条件的明确意见。对具备近期开发条件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纳入
(州)的初步意见,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核准(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备案,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
生产生活方式。三是推动修订可再生能源法,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近期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4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5场)。介绍《济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年)》相关情况。发布人曾凡玉 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阳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延武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人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为认真践行国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能源
日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电池车间,内设4条光伏N型
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单晶N型异质节电池片8GW。项目总投资5773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8%。原文如下: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
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军,市政协主席王海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秘书长李生潜,市政府秘书长贾泰斌,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兰州银行
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军,市政协主席王海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秘书长李生潜,市政府秘书长贾泰斌,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兰州银行
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4日
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以南、开放大街以北,占地面积约30万㎡。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电池车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发布通知,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相关要求的,纳入重污染天气保障类企业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
再造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二)加强专属政策支持2.支持信息系统与应用发展。对重点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