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用户用电量中征收电价附加是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用电量增速下降导致补贴资金征收与补贴需求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年初出台的《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
调整不同地区的消纳目标。《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95%以上,并且明确了甘肃、河北、新疆等重点省份的消纳考核目标。考虑到不同地区受国内外疫情影响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0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1月-3月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1甘肃省(区、市)1至3月纳入2020年国家财政
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统计表..rar
附件2甘肃省(区、市)1至3月纳入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名单.rar
、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景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项目征占用草原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景泰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
的解决,事关我国新能源产业在平价时代能否健康发展。
缺口难填
去年8月到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21位成员形成执法检查组,对《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检查了包括甘肃、青海、新疆
:第一笔是财政部实际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有多少;第二笔是需要补贴的可再生能源的量有多少;第三笔是国家已经补贴了多少,还有多少未补贴。
第一笔账相对容易核算,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有其明确的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884号)有关规定,负责监督草原植被恢复费上缴省级财政并负责做好草原植被恢复工作。 五、本草原征占用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
其中,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
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目前,光伏I类资源区主要包括宁夏全省、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
通知如下:
一、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如下:新疆(含兵团)、甘肃、蒙西为橙色区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
、内蒙古赤峰市按照橙色预警管理;甘肃河东地区按照绿色区域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区域,具体见附件1。
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如下:西藏为红色区域;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
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
,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被改为指导价,并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与一年前的电价相比
、玉门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该项目征占用草原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玉门市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884号
贫困户建设了单体规模为6千瓦的家庭光伏电站,近日展开优先抄表结算兑付电费,将第一批2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光伏扶贫电站县级电价补贴,稳定贫困户收益,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这是光伏扶贫项目给
甘肃省贫困群众带来的切实收益。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对光伏扶贫的统一部署,甘肃省十三五第一批、第二批共计70.14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