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正在加速,新能源市场化占比也在稳步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重要作用在逐步凸显。2022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共5.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0.8%。其中,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首次超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随着电力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充分消纳可再生能源,一方面要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对于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来说,无论是传统火电、售电公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规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称:对市场电能量申报设置价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每千瓦时1.30元,下限为每千瓦时-0.08元。对市场电能量出清设置价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每千瓦时1.5元,下限为每千瓦时-0.1元。
2023年1月16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CPIA线上分享交流会”第十七期顺利召开,清华四川能源研究院研究员费云志经理作《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现状及策略分析》报告。
1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发电企业原则上以机组为单位参与市场,并且符合环保超低排放相关要求。联合循环等不适合分成单台机组参与交
1月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局再次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则指出,根据电力市场运营和发展需要,逐步探索建立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和独立储能等参与现货市场方式。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市场化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是指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基本规则》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监管办法》提出,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
2022年夏天已经过去,但高温天气“催热”下的虚拟电厂依然炙手可热。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虚拟电厂的应用模式及发展趋势,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
《若干措施》提出,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要依托现货市场,推动市场化发展。在容量补偿方面,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在容量租赁方面,示范项目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企业租赁的储能容量视同企业配建的容量。
高利(化名)在山西持有了一座30MW的光伏电站,2022年1-5月,这座电站的上网电量电费结算单显示,五个月平均上网电价为0.1225元/度(包含辅助服务费用在内),单月综合上网电价最低仅为0.06元/度,最高为0.16元/度。相比于山西燃煤基准价0.332元/度,降幅高达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