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减排工程。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提升总量减排核算
,根据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政策,综合研判拟建“两高”重点项目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水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定期对
”、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严格甄别不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对符合审批程序要求的,若对应行业产能已饱和,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若对应行业产能尚未饱和,按照全省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审批情况1—10月,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7个,总投资14233亿元,其中审批72个,核准25个,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水利等行业。10月份,我委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90亿元
可再生能源电厂如果要增加产能或恢复生产时,所需的环评标准也可以暂时放宽,审批手续简化;●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最长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现有的可再生能源电厂申请增产或复产时最长审批时限不得超过
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实施
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
要增加产能或恢复生产时,所需的环评标准也可以暂时放宽,审批手续简化。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最长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现有的可再生能源电厂申请增产或复产时最长审批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地热电厂的
、尚未获批的“两高”项目,各地在上报相关审批手续之前,要认真分析评估对当地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的影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
。落实制造业企业差别化排污机制。开展总量减排核算、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
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对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条件尽快开工的建设项目,先行受理环评,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复。(十三)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
”、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
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及省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
2023年项目储备入库,并编制完成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提前做好项目用地、环评、立项审批等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第一季度能够有序启动实施。4.配合县财政局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