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放管服”改革,建立客户聚合、业务融通、数据共享的网上服务平台,推广能源申报审批事项一体化线上服务,实现能源基础服务业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电力行业“三零”“三省”服务,通过持续优化电营商环境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项目能评、排污许可等制度要求,严格实施相关能源环境治理措施,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
%;对新能源项目实行合并环评,提级审批。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精准施策,加快项目审批。针对符合原有规划的项目,实行过渡期政策,做到能批尽批;针对不符合原有规划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审查,实现项目环评和规划
,总量清单正在制定;审批时限再次压缩20%;对新能源项目实行合并环评,提级审批。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精准施策,加快项目审批。针对符合原有规划的项目,实行过渡期政策,做到能批尽批;针对不符合原有规划的项目
)2.落实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扩建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原文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
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按照省统一安排,建立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调度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三)坚决
推动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审批办理手续,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环保、水保等建设条件。积极落实市政府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三一集团等企业全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确保纳规风电项目于2024年底前
自发自用和就近利用的电价机制。推动建立风电、光伏等项目集中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接网流程及办理手续,加快电网发展建设,优化新能源接入条件,确保新能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
,督促相关省份加快推动项目“能开尽开”。同时,建立了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接网工程纳归审批的“绿色通道”,确保大基地项目“能并尽并”。此外,在不触碰生态红线、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加快落实大基地项目用地、环评、金融等支持政策。
“双控”与经济协调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理、动态监控,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不得审批节能审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挖掘“两高”存量项目节能降碳
、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强能源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方案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对照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政策规定开展评估检查,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
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源头把关。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准入,做好节能审查、环评审批与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的衔接。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统一测绘标准和成果形式,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对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有关事项,推动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试行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