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能源渔光互补荒山复绿水面漂浮等多种应用场景的创新示范,阐释了阳光新能源光伏+电站在高效激活土地价值、带动居民增收致富、助推乡村振兴、提升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的综合效益。 通过创新光伏电站建设模式
光伏+农业是一种新兴的农业形式,涵盖了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诸多领域,形成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多元互补模式。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提供了清洁能源的同时,也使最传统的农业重新焕发
生态种养殖基地。十四五期间新增农光互补装机5万千瓦以上,2022年试点开工建设3个项目,装机2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高投集团、供电局、各乡镇街道)
5.有序推进渔光互补项目
。贯彻好《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浙政办发〔2021〕89号),抓住允许10万立方米以下水库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的政策窗口期,加快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30个以上渔光互补项目
2021年建设的大榨栏湖的水上光伏电站
由海泰新能供应的60MW光伏组件
给数以万计的家庭带来了能源供给
渔光互补相得益彰
不同于传统光伏电站
大榨栏湖光伏电站建设于湖面
采用的渔光互补模式
带来渔电双丰收
湖面资源置换土地资源
据了解,湖南水资源丰富,具有山清水秀的美誉,为最大化利用水体资源,同步改善生态、经济环境,渔光互补成为重要形式之一。
大榨栏湖光伏电站打造渔光互补示范项目
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推动集中式光伏电站有序发展。依托鱼塘、湖泊等可利用水面,因地制宜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积极利用一般农用地开展复合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厂房和商业建筑等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645万千瓦以上,在30个以上整县推进;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300万千瓦以上;利用坡地、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农(林)光互补
、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
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在水域面积丰富地区,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业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建设,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规划设计的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结构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
+农业模式,推动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特色项目。支持农户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和周边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发展光储充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项目,实现新能源、储能、智能充电互相协调支撑。鼓励停车场
(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光伏开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集中式光伏重点推动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和交通领域光伏发展,主要布局在崇明、青浦、奉贤、金山、松江、嘉定和
+园区:新增装机超过80万千瓦。以国家级产业园区和市、区两级产业园区为重点,结合园区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光伏+农业:新增装机力争140万千瓦。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在横沙岛
式养殖试验性项目建设,争取12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围绕大小洋山海域,探索发展海上风电+休闲渔业,建设12座示范性休闲海钓平台。加快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项目建设,打造渔光互补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滩涂生态型
渔光互补项目,依托薄刀咀光伏电站建设首座生态型渔光互补项目,同步在大洋山、滩浒等地寻找合适区域发展渔光互补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综合利用基地,鼓励在枸杞岛、花鸟岛等推广光伏+生态旅游新模式,促进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