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等文件,我局委托国家发展
2022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年底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要在2021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需要注意的是,配置项目规模要以省电力公司审定的可消纳容量作为项目规模配置标准
,对于接入同一变电站或消纳台区的项目,按照规定顺序进行配置,产业配套新能源项目百万千瓦基地集中式。
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完成进度快、优先使用省内产品的项目在后续给予一定规模奖励;对于无故不开
消纳。第二个,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要求更加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机制。第三个,保障新能源充分消纳,要求充分激发发用两侧灵活性调节潜力。第四个,新能源放开参与电力市场,要求更加精细的交易机制设计。第五个
,三推动需求侧资源市场机制建设。
白顺明表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在促消纳、保平衡、提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华中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电力清洁转型需要,建设具有华中特色、清洁高效、开放有序的
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通知》从5大方面推动山东可再生能源再发力:
并网机制再健全。一方面,山东省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保障性、市场化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将2018年底
、落实消纳责任、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速度建设。《通知》提出,2021年风电、光伏发(受)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确保国家规定
市场消纳。二是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要求更加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机制。三是保障新能源充分消纳,要求充分激发发用两侧灵活性调节潜力。四是新能源放开参与电力市场,要求更加精细的交易机制设计。五是充分发挥
瓦以上;2030年新能源装机将达到4800万千瓦以上,装机占比接近30%。
当前,湖北省新能源消纳面临以下问题:一是新能源发电调节矛盾明显加剧。光伏发电的时段性制约和风力发电的反调峰特性均导致系统
保障机制,将消纳责任上升为相关单位法定义务、纳入考核体系,推动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碳市场建设。 刘力认为,2021年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将全面铺开,但地区消纳能力和光照资源存在错配情况。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15GW以上。 结合5月25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各省(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得到明确,地方政府责任的压实将极大激发全社会的
配套项目以其他新能源项目。当消纳空间有限时,优先配置级别为:产业配套新能源项目(送出距离近的优先)百万千瓦基地集中式(共享式)储能电站(配置的新能源项目送出距离近的优先)。 并明确提出:产业发展配套
发展。发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引领作用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14号)的引导作用,依据各地资源状况、电网特性、消纳能力等,合理确定新能源年度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现拟订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配置原则
1.总体规划,有序发展。发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引领作用和《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
通知》(鄂能源新能﹝2021﹞14号)的引导作用,依据各地资源状况、电网特性、消纳能力等,合理确定新能源年度开发规模和布局。
2.消纳导向,安全发展。围绕增加消纳能力和改善电能质量,布局新能源项目
2022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年底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要在2021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需要注意的是,配置项目规模要以省电力公司审定的可消纳容量作为项目规模配置标准
,对于接入同一变电站或消纳台区的项目,按照规定顺序进行配置,产业配套新能源项目百万千瓦基地集中式。
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完成进度快、优先使用省内产品的项目在后续给予一定规模奖励;对于无故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