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2017年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确保2017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2017年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牵头单位和牵头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工作任务的牵头责任,统筹协调
嘉光伏办〔2017〕2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化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现将《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 嘉兴市光伏产业
为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评价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成效,切实提高我市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发展水平,规范市场推广秩序,提升质量、安全和效益水平,结合《嘉兴市工业企业实践新发展理念综合评价办法》,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方法 (一)评价范围。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是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代建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我市
各镇(街道、园区): 现将区经信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7年5月23日 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光伏产业发展资金有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价资〔2014〕2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第一批居民光伏发电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2017年居民光伏项目补助清单(第一批)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
10月2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鼓励企业自投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见》,大力推进全省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以便促进能源消费变革,扩大工业有效投资。《意见》明确指出,要重点支持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组织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加个高的大型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资源,实施自投自用光伏项目。鼓励大型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