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下发《开展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6〕818号
申报资格
企业应当具备投资项目的资金实力、管理优势,具有省内投资运营光伏项目的业绩、拥有项目开发
股东负责申报,其他出资方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表示同意,并确认承担连带责任。
http://news.solarbe.com/201607/21/100304.html
4. 江苏常州关于《开展2016
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430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一是安排17万千瓦,专项用于扶贫建设,继续在省定扶贫开发县、六大片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涉及的县(区)各下达1万千瓦。二是安排3万千瓦,专项
用于奖励引导,支持苏州建设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打造同里绿色能源小镇,引导扬中市创建绿色能源岛(太阳岛)省级示范区,奖励中天科技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清洁能源十二五总结与十三五展望专题活动暨2016
索比光伏网讯: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一是安排17万千瓦,专项用于扶贫建设,继续在省定扶贫开发县、六大片区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涉及的县(区)各下达1万千瓦。二是安排
3万千瓦,专项用于奖励引导,支持苏州建设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永久会址,打造同里绿色能源小镇,引导扬中市创建绿色能源岛(太阳岛)省级示范区,奖励中天科技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清洁能源十二五总结与十三五展望专题活动
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制定《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报备国家能源局,并依据《办法》,统一组织开展优选工作。四是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市的规模。各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以及近年来国家光伏电站管理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报送的年度光伏发电建议方案,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
〔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要求,制定《江苏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暂行办法》,报备国家能源局,并依据《办法》,统一组织开展优选工作。四是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各市的规模。各市要优先支持
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以及近年来国家光伏电站管理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报送的年度光伏发电建议方案,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安排我省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发电成本
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等要求,我委统一组织开展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工作。根据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
最新消息,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开展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
〕166号)安排江苏省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发电成本下降,江苏省发改委经研究决定,2016年安排3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实施省内光伏领跑者计划。
另外
索比光伏网讯:日前,江苏省发改委下达《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6〕818号文件。文件指出,2016年江苏省安排3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实施
省内光伏领跑者计划。原文如下:各市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安排我省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
各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安排我省12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发电成本
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166号文件等要求,我委统一组织开展省光伏领跑者项目优选工作。根据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能新能〔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