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
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十三)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
。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
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优先发展
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十三)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
)管委会〕2.引导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完善资质,成为全过程咨询企业打造设计类企业向(BIM)技术输出、技术管理与服务型企业转变。采用数字孪生,实现数字化、模块化、标准化、流程化、智能化,五
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
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将绿色性能主要指标纳入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在商品住宅中推广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延长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提高住宅建筑设计水平,提升采光、通风、隔声、空气品质以及健康卫生等方面的性能
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加大通用尺寸预制构件和部品生产应用,提高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提高建材循环利用率和建筑
节能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5%和6%。18.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中
工程设计,集约利用土地、线位、岸线等资源。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在运输装备中的应用,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标准化、充电网络
核电机组和世界上单机容量最大的核电机组,大力推进三代核电的关键设备国产化、标准化以及批量化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和屋顶光伏等光伏项目加快推进,光伏应用规模扩大。广海湾
租赁、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资源回收利用。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加大“十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的监察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绿色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工厂
定绿色低碳建材使用计划,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建筑应用
、低碳技术验证和碳排放、碳足迹核算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形成和推广一批符合西藏实际的工业节能减碳解决方案。积极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第三方评价、城市环境
碳减排信息公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扩大宣传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标准化组织、各类媒体、产业联盟等的作用,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六·五
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完善市场化调节机制,拓展多元化采购渠道,保障海外进口稳定供应。组织上游供气企业与用户全面签订供气合同,通过合同落实全年及供暖季资源,确保民生用气实现合同全覆盖。(省能源局、各市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