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面明确了宜林地可用于光伏电站建设。文件明确指出,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可采用林光互补的用地模式,同时,林光互补模式下的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
可用于光伏电站建设,为缓解荒山、荒地一地双认证的矛盾,协调好生态建设与清洁能源发展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放开宜林地对光伏行业是一大利好,必将加速光伏在宜林地的建设节奏。该文件首次出现林光互补的正式提法
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可采用林光互补的用地模式,同时,林光互补模式下的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之路从未平顺。继路条难、融资难、上网难、补贴发放难等关键掣肘稍现突破后
了重要作用。放开宜林地对光伏行业是一大利好,必将加速光伏在宜林地的建设节奏。该文件首次出现林光互补的正式提法,这一概念衍生自农光互补。按照光伏农业的标准,企业只需在农业大棚、鱼塘、滩涂上方安装光伏组件即可,但
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性质;要把光伏电站项目使用林地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结合起来,具体指导光伏电站建设单位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依法开展
。
四、继续探讨和完善林光互补用地模式,促进绿色资源和绿色能源共同发展。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光伏电站,由于其电池组件列阵建成后地面林地用途不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在光源截留的情况下林地上恢复
、林光互补等模式。鼓励企业投资光伏下游配套产业以及运维检测咨询等服务业。光伏电站发电场用地采用流转方式有偿使用,不改变土地性质。光伏电站用地采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模式,鼓励流转使用弃耕地和林木蓄积量低的林地
流转用于新能源产业建设,严格限制企业通过流转、租用、承包等方式,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圈棚、温棚、开挖鱼塘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严格控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用地规模,光伏电站占用农用地的,要优化电池组件布设方式
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四
、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鼓励高技术示范、矸石山治理、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鼓励企业投资光伏下游配套产业以及运维检测咨询等服务业。
光伏电站发电场用地采用流转方式有偿使用,不改变土地性质。光伏电站用地采用农光互补
、林光互补模式,鼓励流转使用弃耕地和林木蓄积量低的林地,以光伏产业作为农林业发展的支撑,一、二、三产规模化立体发展。
流转用地租金指导价格为:林地年租金400元/亩;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禁止将耕地流转用于新能源产业建设,严格限制企业通过流转、租用、承包等方式,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圈棚、温棚、开挖鱼塘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严格控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用地规模
家、2016年10家、2017年15家;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每年1-2个 40-60兆瓦;力争2017年全县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
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前期选址,重点选择地面朝向好
安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禁止将耕地流转用于新能源产业建设,严格限制企业通过流转、租用、承包等方式,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圈棚、温棚、开挖鱼塘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发电30家,其中;2015年5家、2016年10家、2017年15家;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每年1-2个40-60兆瓦;力争2017年全县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
大型光伏发电
光伏电站项目。严格控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用地规模,光伏电站占用农用地的,要优化电池组件布设方式,电池组件离地高度不得低于1.5米。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为25年,电池组件和列阵用地由
、2017年15家;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每年1-2个40-60兆瓦;力争2017年全县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前期选址,重点选择地面朝向好、日照时间长、场地开阔且集中连片面积达
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严格控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用地规模,光伏电站占用农用地的,要优化电池组件布设方式,电池组件离地高度不得低于1.5米。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确定为25年,电池组件和列阵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每年1-2个40-60兆瓦;力争2017年全县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前期选址,重点选择地面朝向好、日照时间长、场地开阔且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一座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