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
林地手续的道路、场地等,施工结束后,要根据实地条件进行景观绿化。
第七条 项目区域内宜林地苗木栽植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标准执行,成活率和保存率应达到85%以上。
第三章 生态保护和林地
项目,增加土地综合利用率。涉及林地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林资发
光伏基地建设先进经验,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在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基础上,加快手续办理,提高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黎城县、平顺县人民政府及所属县级相关部门)
(二)建设
复合项目,增加土地综合利用率。涉及林地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
借鉴全国、全省光伏基地建设先进经验,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在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基础上,加快手续办理,提高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黎城县、平顺县人民政府及所属县级相关部门
林业局原局长张学军、原副局长张学松,巴林左旗农牧业局原局长哈斯巴根、副局长朝古拉,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人民政府原镇长姜常辉、副镇长张宝贵6名同志诫勉谈话,对巴林左旗林业局碧流台林工站站长王永利、巴林左旗
草原监督管理所所长赵玉立2人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与此同时,向巴林左旗林业局、巴林左旗农牧业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两家单位依法对旷达光伏公司的违法行为立即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向碧流台
环境违规问题。 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期存在煤矿开采活动,造成南四湖湖底坍塌,面积达19.7平方公里。截至督察时,保护区内仍有12处煤矿开采活动。2015年11月国家林业局明令禁止在自然保护区
林业局明令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光伏项目,微山汇能光伏电站有限公司仍于2016年违规建设,侵占保护区2780亩,其中缓冲区1807亩。另外,截至督察时,核心区、缓冲区内人工养殖项目面积达31.4万亩
。 4、项目是否占用林地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光伏电站光伏区禁止使用的林地类型,同时明确可以采用林光互补的模式租用宜林地作为光伏区用地,但要求在施工期办理临时
。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点:规定了光伏电站可以使用的林地范围1、部分灌木林地;2、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 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促进浙江省地面光伏电站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海洋与渔业局、电力公司,有关光伏开发企业: 近几年,在国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田县“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农办、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
光伏发电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等工作。
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负责协助做好项目选点布局和审批工作,充分运用农光、林光互补发电模式,在光伏扶贫发电用地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做好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