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情况下能源供应应急预案和应急状态下的协同调控机制。 (二十六)构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防御体系。各类发电机组运行要严格遵守《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煤电机组退出审核机制
),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0.2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关注】国家能源局:拟废止《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等3件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组织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拟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依法划定禁采区、禁采期,合理确定可采区、控采总量,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强化河湖疏浚砂石采挖、销售统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开展地下水调查监测与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统一监督管理。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资源状况,监测
转型行动,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 二、加快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标准体系 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启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完成《公共机构
防治法等法律,启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制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1月29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出,需要法律进一步重点规范的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特别是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
等回收体系建设。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根据省人大立法相关要求,我委已组织开展《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
、公正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4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5.5
1月29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出,需要法律进一步重点规范的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特别是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
等回收体系建设。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根据省人大立法相关要求,我委已组织开展《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