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合规性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当干预市场主体交易的行为等。 (四)电费结算情况。重点关注电费结算的合规性、公平性。具体包括:国家核定的省级输配电价、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等电价
包括:国家核定的省级输配电价、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等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出具交易结算依据情况,结算关系、结算金额及时性和准确性,电费中承兑汇票使用比例,交易计划偏差结算收益分配情况,市场化交易(省内
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明确国家认定机构核发的绿证是认定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保障绿电的唯一性。绿证将全面记录绿电生产、交易、消费、结算等各个环节信息,实现信息唯一、可溯源。
二是完善绿证交易机制
)和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需求激增,同时越来越多的平价无补贴风光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今后平价绿电项目数量、装机和电量都将快速增长。政策层面亟需理顺完善绿证机制,强化绿证的环境属性,发挥绿证在促进
比例。 六是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要求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问:进一步
实行不间断的现货结算试运行。在供需偏紧、煤价高涨的情况下,甘肃的电力市场建设面临着巨大考验。
越来越偏差的预测
在甘肃省6月结算试运行期间,日前市场平均出清价格319元/MWh,实时市场平均
行为。在新能源发电实际出力曲线与日前现货出力曲线出现偏差的时候,新能源会获得收益。其中超出规则允许的偏差部分收益,会成为超额获利回收资金。
在5月的发电侧结算中,光伏实际上网电量相对于中长期结算电量仅
地方,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问: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答:刚才讲到,此次主要
信号,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分时电价机制与电力市场的衔接,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新能源企业自主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新能源发电量仍以优先发电的形式保留在电量计划中,保障小时数内对应的电量执行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以火电基准电价与电网企业结算),保障小时数外的部分
告诉记者,2021年5月1~31日,甘肃省现货结算试运行期间,新能源整体发电能力偏小,风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2.21%。日前、实时市场最高/最低出清电价均达到550元/兆瓦时和40元/兆瓦时限价,日前市场
;光伏中长期均价230元/兆瓦时,较标杆电价让价77.8元/兆瓦时(风光合计中长期让价111.44元/兆瓦时);二是参与现货后的结算价格进一步让利。风电度电均价122元/兆瓦时,较中长期价格下降58元
签订保障性收购合同也可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电价机制方面,PPA价格需要体现电能量价值、环保价值,可以灵活设计价格联动机制以及期权等工具。
由于新能源发电特性难以完全匹配用电需求,发、用电企业通常选择
,与电煤价格和上网电价有关)之后,需要引入年度及以上的容量市场或容量补偿机制,合理量化并补偿火电减发电保容量的贡献。
在交易维度(多日~5年内阶段),市场设计需要满足新能源总体电量平衡需要,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