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绩考核、免责、依托工程燃料供应、发电并网、运行调度等:(1)已出台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相关支持政策的,增加1个推荐名额。(2)对前四批次已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各有关单位增加名额。2. 相关材料报送方式:传真:010-81929218电子邮箱:JZC@nea.gov.cn3. 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增加推荐名额。(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正式报送
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新增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到2026年,新增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
%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能源项目,若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30%、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
、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可再生能源设备、照明设备、电梯等进行更新升级,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改造前未采取节能
优势,加强村集体分布式光伏及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按需设置零碳共富基金,结合光伏项目收益,促进低成本、规模化发展应用农村清洁能源。加强农村产业引入,提升用能产业并网比例,加快推动村庄电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主管部门的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辖区范围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权限实行备案制管理。(二)供电部门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安全验收和并网审批工作,对未通过电力安全和电力规划审查的、未提交备案手续
、未经电力专业验收合格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负责对项目电力安全验收和并网政策作出解释。(三)市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对拟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开展房屋质量、结构安全审查,指导各镇街
、泸溪县、湘西高新区。截至2024年12月底,国网经营区范围内接入受限的电网设备中10千伏线路8条、配电变压器103台。二、相关工作要求1.县市区可开放容量决定项目是否具备开发条件,各县市区备案未投产
以电网企业接入批复或供电方案答复为准。2.各县市区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科学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县市区可开放容量为“红色”区域的县市区应暂停受理备案和并网;“黄色”区域的县市区备案前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运行申请书后,电网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开展光伏项目涉网设备和电力送出工程的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并参照《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
光伏电站已完成电站场区基础巡视,发电设备及输电线路未损坏,地震暂未对电站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同时,电站人员积极协调周边藏区农牧民安全转移,目前电站周边农牧民及电站人员均已安全转移,未出现人员伤亡。国家能源
桑珠孜区90兆瓦光伏治沙项目刚刚全容量并网,项目距离震源246公里,两个项目部均在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全面检查设备,排查故障风险,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稳定。目前,两个电站均未
,开发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储能要求:本次市场化并网风电项目标段1-3项目需配置全容量20%的储能、储能时长不低于1小时,标段4-5项目可不配储能。项目建设期:竞争性配置明确的投资主体需在
项目”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具备投产发电条件;“标段4项目”需在2027年10月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标段5项目”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具备投产发电条件。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市
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项目及未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非市场化机组及新并网机组调试期电量全年发电量合计359亿千瓦时,其中:非统调水电53.9亿千瓦时,分散式风电40.1亿千瓦时,分布式、领跑者、扶贫光伏
文件,非统调水电、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项目及未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非市场化机组原则上全额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和线损电量采购。其中,光伏项目全年
配置储能,提高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率。新增项目严禁“未批先建”。项目单位需按照电网企业答复的接入方案进行建设,接入时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条件,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调控能力。文件还明确,推进存量已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建设改造,确保2025年试点区内实现100%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