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全区第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
为推动全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经组织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认真梳理,现对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进行公告。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大基地建设进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基地项目国家原定于2023年底建成,国家能源局根据基地建设实际情况,将滞后项目并网时间推迟至今年底,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企业和电网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项目面临的用地用林用草等问题,做好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今年年底建成投产。
根据《公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
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消息,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新能源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发展,该局日前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对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并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
3月9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关于全面排查梳理全区已批复新能源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244号),通知指出:针对光伏项目审批及补贴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拟对全区已批复新能源项目有关情况开展
根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1号令),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世纪新能源网消息:日前,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向管辖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各有关单位下发赣发改能源〔2015〕370号文件:江西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