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18.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和热泵技术在建
依托公共机构、工商业建筑屋顶、产业园区等场址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结合重点产业项目开发,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一体化开发屋顶光伏。推进实施新河镇、建设镇、堡镇、中兴镇等乡镇整
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广
、绿色运行管理,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城镇化建设,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城市绿色发展。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
住房与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先光的开场致辞拉开序幕。李先光提到: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光伏灯清洁能源已成为业界共识,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从业者不仅要从光伏看建筑,还要从建筑看
、导轨安装时间和劳动力成本,比传统安装方式效率提升100%,装机量增加20%-30%,同时减少压块成本60%,节省整体成本5%。“天能瓦”作为新建厂房光伏屋顶的标杆产品,在实现光伏屋顶一体化的同时,产品
城镇、绿色社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新建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标准提升,逐步将超低能耗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
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热能表检定能力建设,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
行动,到2030年,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
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对其他类建筑应加强指导,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培育光伏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政策引导和整体规划,鼓励市场主体采用多种方式建设运营光伏项目,支持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要求,发挥潮安区整区光伏开发试点的示范作用,推动潮州光伏项目规模化开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
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对其他类建筑应加强指导,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建立光伏产业培育机制,重点发展高效硅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和
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对其他类建筑应加
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民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推广绿色物业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市
、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省住房
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妇联;参与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66.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
,新建特高压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支持山东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