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新年伊始,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新型储能电站——宝塘储能站,在广东佛山正式投运。
12月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23年《广东省新型储能重大应用场景机会清单》,本次发布的清单包含30个项目,预计总投资额248.4亿元,总投资额过亿元的项目达23个,预计总装机容量达到2.14GW/3.82GWh,其中百兆瓦级新型储能项目达13个。呈现“大、多、新”的显著特点。
11月23日,北京市工信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支持在五环外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数据中心等非人员密集区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对制造业企业在厂区或所在园区内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按照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
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新型储能调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充分考虑新型储能特点,加快推进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关细则,丰富交易品种,考虑电力供需情况,通过合理扩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建立容量补偿机制等市场化手段,促进新型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商业模式。
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补偿上限暂按0.35元/千瓦时,补偿期暂按10年考虑,如有容量市场或容量电价相关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补偿所需资金暂由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不包括分散式分布式电源、光伏扶贫电站),电网企业按月测算补偿资金规模和各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标准。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不享受容量补偿。
10月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通知》强调,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优先选取电力负荷较大、市场潜力较好、技术成熟度高的区域、园区、企业等,发展建设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参与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
9月12日, 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就项目布局和备案、建设过程管理、并网接入和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等方面做出的部署。
9月11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实施意见》提出,优选建设一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200万千瓦以上。
9月5日,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征求《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合作协同、信息技术创新;新型储能新产品认证、新型储能电站推广应用等方面明确了扶持补贴政策。
近日,《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发展布局、重点方向、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阶段目标细化了到2025、2027年新型储能各细分领域产值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强调,根据江门市产业发展基础、资源配套条件及环境承载能力,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统筹构建新型储能产业“一基地四片区”的产业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