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加快纯氢冶金技术研发,推广独立式或混合式加氢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引导氢能在物流业试点应用。合理推动生物质能应用,规范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科学开发地热资源。到2025年,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
达到820万千瓦。加快推动储能参与电网调峰,积极推广风光+储能、风光+储能+充电桩、风光+储能+制氢等技术融合场景应用。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到2025年,全市抽水蓄能
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将科技创新放在推动工业碳达峰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突破重大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坚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以数字化智能化赋予碳达峰新动力
健康等百亿级产业,聚焦“六新”领域,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国资运营公司等按职责
。预计到2025年后,绿氢有望实现与天然气制氢平价,2030年左右有望与煤制氢平价,并且在未来十年保持5%左右的产量复合增长。新能源正在改变世界,我们需要用跨界思维,在新的时空坐标之下,重新认识、重新
左右。到2050年,电力占能源消费的比例将由现在的21%增加到51%,算力作为新型生产力将和新智造镶嵌在一起,成为用电大户之一。AI催生数字镜像世界,算力让镜像更精准,电力让镜像更稳定和清晰。“能源AI
、材料革命、装备革命、应用革命的轴线,共同解锁未来的绿电低碳智慧空间。三是接轨国际,统一标准。在碳足迹基础数据库、碳足迹评价方法与流程、碳中和认证等方面统一标准,完善流程,确立模型,与国际接轨。四是跨界
、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加快新型储能
、园区加快厂房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有色金属企业、有色金属园区开展工业
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高水平打造“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推动“氢能+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应用,探索深远海风电制氢技术发展,高标准培育“制储运加用”绿氢全产业链。到2027年
文件指出,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加快完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全面应用推广国家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做好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管理的衔接。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
、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鼓励现有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允许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原电站容量不增加的基础上,通过改造升级腾退屋顶资源新
“氢能+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应用,探索深远海风电制氢技术发展,高标准培育“制储运加用”绿氢全产业链。到2027年,全省建成加氢站70座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
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等新业态的,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加强能耗指标统筹。90.全面落实新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
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
行业、数据中心和5G等新基建、建筑和交通等行业节能降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核电、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创新,推动新能源技术在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
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
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技术
洛濮氢走廊。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发电装机比重达到40%以上,推广示范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力争突破5000辆。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