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稷山县1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根据公告,该项目位于西社镇清水庄村北,总面积0.8667公顷,涉及西社镇清水庄村第五居民组集体土地13.0005亩。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发〔2023〕12号)和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该地征地补偿标准:25512元/亩。
7月22日,临夏州发改委发布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本次竞争性配置总规模包括甘肃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项目建设指标下达的50万千瓦以及2025年计划实施的50万千瓦,均为光伏发电项目,合计1GW。
近日,宁夏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加强海原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有效可行的设计方案。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光伏
7月1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梳理山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落实国家审计署提出“我省新能源项目落地转化率低”的整改要求,加快推动山西省新能源项目建设,请各市能源局在上次报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对2022年及之前取得批复且尚未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出废止或核减规模的意见,并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以正式文件上
近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四川电网电力用户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国网四川电力负责计算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费用,响应电价标准为0.3元/千瓦时,优先将四川电网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等作为响应费用的资金来源,若资金不足则另行疏导。参与需求侧市场化响应的电力用户,不能同时参与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
中国光伏组件6月出口额达192亿,环比增长3.1%,虽同比下降26.7%,但显示市场韧性。江苏、浙江、江西为主要出口地,印度、南非、澳大利亚、德国需求环比增长显著。
7月18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西咸新区)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到2030年,新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实施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各盟市综合考虑本地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度、项目能效水平、能耗强度水平以及存量挖潜等因素,合理确定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可参考本盟市上一年度实际完成值。2024年,由盟市确定强制消费企业名单,先行先试。2025年,实现高耗能企业
中国将进一步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同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政策,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此外,还将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政策,完善碳排放体系和碳市场交易制度。并强调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以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
7月16日,江苏省和陕西省相继发布了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从接入电网、能源消纳、项目管理以及并网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全新的规范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两省均明文规定,所有新建或已有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参与电网调峰。对于不具备调峰功能的项目,需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以适应新的电网运行需求。这一举措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