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推广。到2025年,累计培育建设5G工厂15个以上,新增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和智能制造场景80个以上,新增上云上平台企业100家以上,争创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试点5个以上
办公室)3.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深化全市制造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差别化应用,积极
等试点工作。(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资管理中心)40.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依托市级部门相关举措,配套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提供补贴和财政支持,促进回收行业发展。税收政策出台推广
,探索电镀行业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推广工业集聚区“绿岛”环境管理模式,协同“污水零直排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7年,建成2个挥发性有机物集约共享基础治理设施。(区生态环境分局)6.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化
政策协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丰富拓展推广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鼓励地方试点和政策创新,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形成推广产品碳足迹合力和共建、共担、共享工作格局。三是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跟踪研判
》,支持地方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和环保信用评价,强化企业环保责任,助力公众监督
资金支持。(四)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作用,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修订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倡导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积极培育重点
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
生态环境厅、省数据管理局,人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二、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转型(六)支持工业绿色转型。探索编制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碳行业
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储、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推广工业园区企业整体投保模式,化解污染企业潜在环境风险。(责任单位:人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浙里绿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对绿色建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5.创新推动城市更新。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
目录》,落实《广东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
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二、主要任务(一)实施高端化发展行动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重点推动集成电路
及质量安全的认证、认可证书;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申报技术列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节水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证明材料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应用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
供电与能源管控、节水等七类技术。要求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并具有创新性和推广性。申报单位需提交技术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和发布等环节,最终选出的技术将被编入《2024年度公共机构
,全面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的工艺设备。鼓励各领域用能企业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加强水泥、建材、矿产业等重点行业能
节能节水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证明材料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应用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技术申报书应当与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四、工作流程(一)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
的创新性、推广性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征集成果主要体现节能节水减碳技术名称、技术参数、技术原理及创新点、技术优势、典型应用案例等,不涉及具体产品品牌和型号。其中,主要类型包括新能源和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