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
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切实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意见
较大不确定性。 【政策】水利部:禁止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光伏!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
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具体文件见下: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
很强的指导性,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并结合企业自身新能源开发情况和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项目建设时限管理,避免出现长期占用资源、批而不建现象发生,明确了2020年底前批复、2021年底前未按期全容量并网项目的处理意见;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管理,项目申报前各市要优选项目主体,精准落实用地、用草、用
为主责主业,以新能源和抽水蓄能为核心主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抓住国家实施3060碳目标的历史机遇,成立新能源和抽水蓄能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发挥并增强优势,加快新能源和
组织的统筹引领作用,增加集体收入。推进西红门镇大白楼村住房质量提升整体改造试点,确保按期完成。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研究出台点状供地指标使用的指导意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五、高标准加强党对三农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大兴建设好的嘱托,落实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大兴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作出哪些部署?记者专访了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 光伏双倍增工作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光伏双倍增工作
实施意见(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新昌县光伏双倍增工作实施意见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
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加强对各地用能预算的窗口指导、动态分析和预警调控。研究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等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