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符合第七条内容;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具备接入容量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评优内容
第九条评选内容包括
技术先进性评价、上网电价评价、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评价、企业投资能力评价、企业业绩评价、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评价等六个部分的内容,详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第五章监管
、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第八条参与评优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符合第七条内容;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期内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因兼并重组、同一集团内部分工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应按国家和自治区
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第十条 项目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无法实施,由项目投资主体主动放弃的指标,2016年内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本实施细则重新评优选
委员会按照本实施细则重新评优选择项目和投资主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2016年12月31日以后,纳入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项目清单不可变更。第十一条通过优选获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约定的电价和
指标,2016年内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本实施细则重新评优选择项目和投资主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2016年12月31日以后,纳入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项目清单不可变更。第十一条 通过
》(国能新能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同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在项目竣工前不得转让。严禁项目建设单位以任何理由买卖年度建设计划指标,如
能力评价和项目进展情况评价等内容,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五、评优程序光伏电站项目规模指标竞争配置工作由市级发改部门组织,同时,市级发改部门应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
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 树立平等合作观念,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项目,给予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参与机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时,要合理设定投标资格和评标标准,消除隐性
PPP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融资风险控制、社会资本引荐等工作,切实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九、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树立平等合作观念,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项目,给予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参与机会,鼓励和引导
,确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第五条坚持择优确定投资主体原则,采用优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评优标准实行百分制。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
主体。第五条坚持择优确定投资主体原则,采用优选方式进行资源配置,评优标准实行百分制。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参加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