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光伏电站的扶贫效益,近期,洲头乡组织专班对辖区内三个电站进行了全覆盖再排查,重点核查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情况。
一是组建专班进行自查,专班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的要求再次查看了光伏电站
项目管理维护、电站现状检查、收益分配管理和基础信息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严格按照管护协议执行,坚持定期检查逆变器是否正常工作、清扫光伏板、清除杂草及遮挡树木,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营
3月28日,阳光下的方山县刘家庄18兆瓦光伏电站熠熠生辉。该县把发展光伏产业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已建成75.74兆瓦光伏电站,累计发电7882万千瓦时,结算税后纯收益3761万元,收益分配实现全县169个行政村全覆盖。
3月28日,阳光下的方山县刘家庄18兆瓦光伏电站熠熠生辉。该县把发展光伏产业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已建成75.74兆瓦光伏电站,累计发电7882万千瓦时,结算税后纯收益3761万元,收益分配实现全县169个行政村全覆盖。
竞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 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补助资金优先发放,原则上年度补助资金于次年1季度前发放到位。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与使用管理,按国务院扶贫办《村级
次年1季度前发放到位。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与使用管理,按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2017〕61号)执行。 光伏扶贫电站实行目录管理。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按
、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小微奖补扶贫等,并进行资金使用的公示,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使用账目。同时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光伏扶贫资金使用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
根据《阜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阜阳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扶办〔2018〕31号)和《关于印发〈临泉县村级光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扶组〔2018
〕166号)文件精神,坚持光伏扶贫项目受益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确需调整的光伏扶贫项目受益户,定期开展动态调整。现就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贫困户动态调整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2日
根据《阜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阜阳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扶办〔2018〕31号)和《关于印发〈临泉县村级光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扶组〔2018
〕166号)文件精神,坚持光伏扶贫项目受益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确需调整的光伏扶贫项目受益户,定期开展动态调整。现就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贫困户动态调整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2日
根据《阜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阜阳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扶办〔2018〕31号)和《关于印发〈临泉县村级光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扶组〔2018
〕166号)文件精神,坚持光伏扶贫项目受益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确需调整的光伏扶贫项目受益户,定期开展动态调整。现就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贫困户动态调整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2日
、收益分配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的要求,提供了政策遵循,为全省光伏扶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建设者两个多月的奋战,2018年6月30日,10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一次性全额并网发电。该项目是青海省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