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光伏用地成本,国家能源局在去年9月下发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中明确提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对光伏阵列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
编辑/光头君(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 4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行
贵港市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8〕94号),同意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南分局地产服务站
降低光伏用地成本,国家能源局在去年9月下发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中明确提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对光伏阵列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
项目备案资料的函》(东电函〔2018〕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意见如下
关于同意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东发改函〔2018〕56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
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和转型综改试验区的机遇,以电站建设带动光伏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构建
行决策,并应保留领导小组参与各方意见。
基地办根据领导小组提出并经审核批复的工作方案,主要承担以下具体工作:组织编写优选工作方案,明确基地各项目用地范围、电网接入条件等,协调组织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参加
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入系统意见函;
第三,光伏电站的设计不应当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建设规划,光伏电站的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且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建议在光伏电站
合理性、屋顶加装晶板后屋面结构安全性、对周边居民以及市容环境影响等方面提出了疑虑。
为了彻底打消顾虑,2016年10月底,义乌市出台了《关于屋顶光伏组件设置的建议意见》,意见指出:坡屋顶部分,原则上
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
3.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上至少涵盖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03月30日),且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被列入
,比如在公共小区楼顶安装光伏电站,应当取得小区业务大会的审核通过及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户用光伏电站应当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入系统意见函;
第三,光伏电站的设计不应当影响
。
在光伏电站正式开建之前,与城管部门的预沟通是必要的,光伏业主应当在光伏电站施工企业配合下,持电力部门批准文件、所在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物业公司或居委会意见、房屋产权证明及电站设计方案前往所在地城管部门先期沟通,对城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尽早规范。
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
2150号文件明确要求试点方案要出具消纳的论证及消纳的承诺。
试点方案支持性文件要求
获取电网企业的消纳承诺函是相当不容易的。试点地区的
发改委及相关筹备单位与电网公司进行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有的得到了消纳承诺函,有的得到了不同意试点的拒绝函,也有些只得到口头的说法,未获得任何书面材料。
下面用两个案例与大家交流一下